83例妊娠合并重性精神疾病的临床分析
目的:探讨患有重性精神疾病的孕产妇在妊娠期服用精神药物对新生儿、孕产妇病情变化、以及妊娠结局的影响. 方法:回顾性分析2012年1月-2015年1月在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住院的83例合并有重性精神疾病的孕产妇临床资料. 结果:①新生儿均无畸形,生长发育状况良好.②妊娠前6个月及孕期未服用精神类药物24例(28.91%),妊娠前6个月及妊娠期均在服用精神药物59例(71.08%);妊娠期精神疾病加重或复发33例(39.75%),产后复发23例(27.71%);病情稳定者27例(32.53%).③足月妊娠62例(74.69%),早产2例(2.40%),人工引产16例(19.27%),自然流产3例(3.61%);自然分娩27例(42.18%),剖宫产37例(55.22%),其中脐带绕颈1例,产时胎儿轻度窒息2例. 结论:服用精神药物对胎儿致畸性小;合并有重性精神疾病的孕产妇在妊娠中服药维持治疗可减少病情复发或加重;精神药物有导致流产的风险.
重性精神疾病 孕产妇患者 药物治疗 临床疗效
张园 刘学军
湖南中医药大学 湖南省脑科医院 湖南长沙 410007
国内会议
长沙
中文
196-199
2015-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