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船舶燃油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完善
我国沿海船舶燃油污染问题严重,但目前国内赔偿机制不健全,主要是强制责任保险范围过窄且赔偿责任限额偏低,导致国内船舶燃油污染损害赔偿不足问题突出.可尝试通过扩大船舶燃油污染强制责任保险适用船舶吨位范围,提高我国沿海船舶燃油污染损害赔偿责任限额的方式予以解决.
船舶燃油污染 责任保险制度 赔偿机制 立法完善
白佳玉 杨占波
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 266100
国内会议
大连
中文
508-514
2014-11-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