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法律服务业的O2O服务模式研究--兼述”律动APP”设计实践
法律服务业历经几十年的发展,呈现出前景大好而结构失调的现象.作为服务业内动力的服务模式,通过实证分析不难发现,从传统律所式法律服务模式,到前期自动化或半自动化的在线法律服务模式,再到如今风靡的法务O2O模式,法律服务业开始逐渐寻求与互联网的联系.通过对三种不同类型服务模式的对比分析,可以看到互联网时代下法务O2O模式的广阔前景.然而,低频高精的法律服务业如何与概念性O2O模式完美契合,实现颠覆性创新.这其中包含了许多值得反思的地方.2015年9月,笔者所在团队参加了山东省首届”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提交商业计划书作品《”网开三面,法无二门”——律动APP》.如今,虽赛事已结,但项目仍在进行中,本文作为项目的阶段性成果之一,将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简要探讨”律动APP”的设计实践.
法律服务业 服务模式 互联网技术
王振宇
法学院 烟台大学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328-338
2015-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