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网购标价错误合同效力

随着电商的高速发展,因标价错误引发的网购交易纠纷频频发生.而此类事件中对于合同效力以及责任认定等问题的颇多争议表明了行之有效的解决方式仍付之阙如.目前国内学界针对网购标价错误合同的研究多执于其成立与否.本文则认为为标价错误的网购合同能否撤销且以何种理由撤销构筑起统一的认知或许是解决纠纷更为系统有效的方法.网购合同销售页面不能简单视为要约或是要约邀请,从要约的构成要件及市场经济自由化程度的今天分析,该页面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认定为要约更加合理.此外,部分声明类的交易条款作为格式条款被订入合同应满足法律规定且符合交易习惯才可承认其效力.网购合同的标价错误作为根本性错误应被纳入重大误解范围之内,我国重大误解制度存在重大疏漏.而对于非由表意人过错导致的标价错误,本文主张一律可撤销.在合同责任认定部分,对缔约过失和信赖赔偿两者进行辨析与适用.合同被撤销后,若表意人有过失,应定性为缔约过失责任;若无法确定表意人有无过失或善意相对人产生有效信赖而丧失另订合同的机会蒙受巨大损失,则应认定责任为信赖利益赔偿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网络购物 标价错误 合同效力

吴简韵 徐越 沈怡亿

宁波大学法学院,法学133班

国内会议

第一届全国法学本科生学术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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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383

2015-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