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孕期肥胖并发症探讨

目的:孕期肥胖并发症探讨.方法:怀孕体重增长范围可参考孕前体重指数BMI=孕前体重(kg)、身高(m2).结果:我国BMI≥28.3定为肥胖.孕前BMI<18.5的孕妇孕期可增加13-16.7kg,孕前BMI 18.5-23.5的孕期可增加11-16.4,孕前BMI> 23.5的孕妇孕期科增加7.1-14.4kg.结论:孕期肥胖对孕妇及胎儿均有不良影响.

妊娠并发症 肥胖症 体重指数

刘雅琴

第三军医大学附属新桥医院健康管理科

国内会议

2015肥胖与体重管理学术会议暨第二届金陵建康管理论坛

南京

中文

178-178

2015-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