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管理人名册编制及指定制度管见
新《企业破产法》引入了管理人制度,并确立了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的中心地位,以期从制度设计上保证破产程序的公正性,强化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而管理人名册编制是否合理,管理人指定程序是否公正,直接决定着管理人制度价值和立法目的的实现程度。为此,本文就完善管理人名册编制及指定工作的具体问题提出粗浅建议:提高管理人准入门槛,同时调整管理人布局,改进管理人指定方法,明确对拒不接受指定的管理人的处理。
企业破产法 管理人制度 名册编制 立法完善
刘荣耀
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160-163
2010-06-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