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我国破产管理人制度的不足与完善(删节版)
文章阐述了我国现行破产管理人制度存在的缺陷,包括清算组并未从新破产法中完全抹除,破产管理人的选任不科学,对破产管理人监督力度的欠缺,严重影响破产程序的公正进行等,因此,为完善破产管理人制度,建议改变破产管理人的传统组成方式,同时尝试建立临时破产管理人制度,增设破产管理人的行政处罚责任,加强对破产犯罪的惩治力度。
破产管理人 法律规制 司法实践 立法完善
舒明
阳信县人民法院
国内会议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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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195
2010-06-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