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破产管理入与人民法院法律关系的现状及制度改进(删节版)

探讨破产管理人与人民法院之间的法律关系,可以给推动改进当前的破产立法提供一个新的视角.梳理《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对人民法院和破产管理人职责、权利的规定,能够帮助我们认清立法特色及现状,发现实践中暴露的问题,为解决法律上的缺陷奠定基础.进一步规范破产管理人与人民法院法律关系,要着力于增强破产管理人的独立性,明确管理人任职的资格条件,扩大破产管理人选任的公开性与透明度,丰富并改进人民法院对破产管理人的监督内容与手段.

破产管理人 人民法院 法律关系 立法完善

刘旭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国内会议

第三届中国破产法论坛

北京

中文

196-198

2010-06-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