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计划草案的制作探究
破产重整是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新引进的一项制度.该制度源于英国,由美国立法发展至巅峰.该制度的确立旨在防止濒临危困的债务人进入破产清算,以积极挽救危困债务人使其摆脱困境为主要目的.破产重整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重整计划草案的制作,而重整模式的选择是重整计划草案的核心,它关系到破产重整能否成功进行.从实务角度出发,将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模式的种类及适用对象作全面的梳理.
企业管理 破产重整模式 计划草案 运营模式
吴正绵
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律师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241-245
2010-06-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