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完善我国公司重整制度的研究

对于我国而言,重整制度毕竟是一项新的外来法律制度。我国的市场环境在市场因子成熟程度、要素市场发达程度及市场竞争规则深入人心程度等方面均与国际上其他先进发达国家有着不小的差距,加之立法时缺乏实务经验的支撑,立法上对重整制度的设计方面仍有着诸多缺憾,故在司法实践中如何适用法律审理好公司重整案件成为实务操作者较为关注的焦点。笔者认为有必要在梳理分析重整制度理论基础的前提下,结合审判实践对重整制度在实务中的适用及完善进行分析总结,并就我国重整制度之完善提出建议:完善对重整程序的监督制度,同时丰富和完善维护交易安全的相关制度,完善社会保障和社会救济体系,完善司法制度等。

企业破产法 重整制度 司法实践 立法完善

李志昆 何海燕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

国内会议

第三届中国破产法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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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321

2010-06-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