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强化能动司法实现和谐破产应对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发展--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法》实施三周年破产案件审理情况调研报告

为总结破产案件审判工作经验,进一步提高破产案件的审判水平,切实将“三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通过调阅案卷材料、收集相关数据、召开座谈会、走访企业职工和相关职能部门等形式,对2007年6月到2010年5月企业破产法实施三年来破产案件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调研。从具体工作方面和破产立法方面两方面提出了目前存在的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企业办社会职能移交困难、债权人参与破产的积极性不高等问题,建议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政府支持,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建立通畅的工作协调机制,同时加强能动司法,发挥调解职能,积极开展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司法调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对管理人的管理,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管理人选任制度等。

人民法院 破产案件 审理工作 司法实践

民五庭

国内会议

第三届中国破产法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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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9-504

2010-06-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