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金融机构破产中司法权与行政监管权的分配

金融机构的特殊性使其破产制度需要司法权和行政监管权的共同参与.司法权的公正保护和行政监管权的系统防范,构成金融机构破产制度的权力分配基础.严格的金融机构破产制度应以司法权为中心建立,以公正的法律程序保障破产的有序实施,并充分发挥行政监管权的防范和管理作用,合理统一两者在金融机构破产中的职责定位.

金融机构 破产法律 司法权 行政监管权 权力分配

张月

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国内会议

第三届中国破产法论坛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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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537

2010-06-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