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无法清算情况下清算义务人的对外清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中规定了公司无法清算情况下清算义务人的对外清偿责任,有助于督促清算义务人履行义务,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建立起规范的市场退出机制,但因条文所限,上述规则不够明确具体,导致在理论上如何理解、在实践中如何把握存在诸多争议。在本文中,将就清算义务人对外责任中的归责原则、责任前提、担责方式等实践中突出的问题进行探讨。阐明:清算义务人民事责任制度是司法解释中创设的制度,既缺乏理论知识沉淀,又缺乏实践经验积累,希望,通过各级法院努力实践、刻苦钻研、不断探索、锐意创新,不断丰富该制度的理论与实践,并最终使该制度发挥规范市场退出、完善公司治理的作用。
公司法 清算义务人 对外清偿责任 无法清算状况 法律适用
李宝贵 王兆同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四庭
国内会议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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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1-585
2010-06-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