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制度的完善
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是环境法律体系中两项重要的制度设计,二者虽然涵义不同但在本质属性与制度设计目的上有着高度的一致性,信息公开是公众参与的前提和基础,没有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就无从谈起,信息公开是落实公众参与的核心要素,也是迈向良好生态的环境必经之路劲之一.虽然我国法律已经规定了这两项制度,但还是存在很多问题,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制度,必须对其进行更加细致的完善,强化其可操作性,厘清权责体系,为环境执法、环境保护和人民群众权益提供坚实的保障.
环境规划 信息公开 公众参与 管理制度
燕雪松 张祖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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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