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2014年版)》发布,1类防水卷材被限制使用,8种防水材料被禁止使用
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进一步提高建筑物的使用功能,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建材行业健康发展,《北京市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2014年版)》规定在9种推广使用的建筑材料中,无一建筑防水类材料;在31种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种,使用明火热熔法施工的沥青类防水卷材被禁止使用;在54种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中,双组份聚氨酯防水涂料和溶剂型冷底子油、石油沥青纸胎油毡、芯材厚度小于O.5mm的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等8种防水材料被禁止使用。此外,通知还规定2014年版目录中未列入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国家和北京市有政策和标准规定禁止和限制使用的,按政策和标准规定执行。通知规定禁止使用和限制使用的建材产品,在本通知下达前已经设计并在本通知规定生效后用于建设工程的,由建设单位负责与设计、施工单位协商修改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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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