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模式,平衡利益,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进程--浙江海宁市农房改造集聚和农地制度改革的探索
2008年5月,浙江海宁市(县级)启动省城乡统筹综合改革实验区试点.9月,中央明确农村承包土地流转相关政策,海宁市按嘉兴市统一部署,稳步推进以”两分两换”为核心内容的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广泛深入发动群众,积极探索和创新工作模式,从政策层面切实处理好各方利益平衡.海宁模式的确在不损害任何一方(农户、政府、集体经济组织)利益的前提下,通过“双置换”实现各方利益增加。而“双置换”改革的自愿原则也足以保证充分交换而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中共十八大报告指出:“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加大强农惠农富农的力度,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海宁模式下农民有序进入城市或新市镇,加快了城镇化进程。让农民以农村宅基地置换市区公寓房,并将公寓房按成本价出售,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生活保障,就是将海宁城市化改革的红利让农民分享。而改革农地使用制度,建立村级股份制合作社,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供了改革范体,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改革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和社会经济科学可持续发展的题中之义。
农地制度 农房集聚 城乡一体化 帕累托原理
施明洲
浙江省海宁市国土资源局史志办公室 浙江海宁 31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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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