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以土地登记为核心的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制度探讨
长期以来,大陆一直采取不动产分别登记的制度.法律理论和大陆的登记管理实践都证明,这种人为的将不动产分割开来、分别进行登记的做法既破坏不动产统一性,增加交易风险,又阻碍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完善.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既是全面保护公民权益的需要,也是加强不动产管理、维护不动产产权交易安全的要求.本文从分析不动产登记的现状及问题出发,讨论了建立统一登记制度的必要性及相关依据,提出建立以土地登记为核心,以国土部门为登记机构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方案,并据此提出加快出台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统一登记平台及登记程序,建立过错赔偿责任机制、不动产信息公开查询机制等政策建议.
物权法 土地登记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立法完善
白佳飞 郭欢欢 钱昱如 牛德利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勘测规划院, 重庆400020;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重点实验室重庆研究中心,重庆400020
国内会议
重庆
中文
575-579
2013-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