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之选择
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将于2014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登记机构要统一已经成为各界的共识,但如何统一则存在由法院、行政机关、中介机构充任等多种选择方案.本文试通过分析国外及地区的不动产登记的各种模式,以及分析目前国内的学说,提出设立以土地管理机关为基础的不动产登记局为不动产登记之机构.从不动产登记的目标和一直由行政部门登记的国情出发,先以土地、房产登记为基础在国土资源部门设立独立的不动产登记局,再逐步统一整个不动产登记是当前的合理选择.
物权法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司法实践
丁志明 胡能灿
湖南省益阳市国土资源局 湖南益阳 413000
国内会议
重庆
中文
580-585
2013-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