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百年地下水权的历史发展与借鉴
本文综合回顾与探讨日本百年地下水权的法律、判例与学说.日本虽然没有全国性地下水综合立法,但是司法上经历了土地所有人的绝对所有权、适用权利滥用原则、社会公共资源和保护环境人格权四个阶段.地下水权逐渐不再依附于土地所有权,获得了独立性;地下水资源趋向公共物.基于地下水流动性、循环性的特点,地下水权的主体从土地所有人、相邻人延伸到了全流域居民.相应地,日本地下水权学说也经历了土地构成说和土地分离说两个阶段.日本地下水权已从绝对私权转向公私交错的权利,这对施行地下水国家所有的我国来说也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地下水权 历史演变 司法实践 日本
华瑀欣
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浙江绍兴
中文
261-270
2015-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