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视域下的水污染公益诉讼制度研究
水污染公益诉讼是环境公益诉讼的题中之义,对该制度相关内容进行研究探讨有利于水污染的治理.本文将结合有关水污染公益诉讼的实例,探究该制度的相关内容,包括水污染公益诉讼相关概念解析其原告主体资格,着重探讨检察机关的原告资格问题的确定、管辖、取证责任、诉讼利益承担、我国水污染公益诉讼制度的现状、面临的问题及解决途径等内容,以期对水污染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的良好发展有所裨益.
水污染 公益诉讼 检察机关 法律制度
张平龙 程雨
安徽市凤阳县人民检察院
国内会议
浙江绍兴
中文
366-374
2015-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