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中国语境下移植型法治的进路评析

移植型法治无法满足中国社会秩序和生产模式的需求,尚未获得社会公众的普遍接受和主动遵从,而来自西方的法治原理和法学教义也难以适应既有的政治土壤.对此,移植型法治的中国道路应当在追求法治观念本土化和通俗化的基础上,充分发扬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比较优势,正确看待其做出的创造性贡献,同时还要注重普通官员和广大民众法律意识形态的渐进培养,着力营造现实社会的法治氛围.当然,针对学术研究和理论探讨中出现的异化现象,法律人也应当作出深刻的自我反省.毕竟,移植型法治最终指向的是中国现代法治的建立和民众法治信仰的形成.

法治建设 法律意识 司法解释 立法完善

曹晟旻

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 250100

国内会议

2015年中国高校社会科学前沿论坛——“法治中国的理论与实践”研讨会

武汉

中文

212-225

2015-05-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