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转型时期的乡村混混与村庄纠纷--基于豫东S村征迁改造的实证考察

乡土逻辑是维持乡村秩序之关键,国家力量的退出与乡村社会的转型瓦解了中国乡村社会的传统秩序和生存结构,冲破了差序格局的边界,乡村社会中的各利益主体以新力量重构中国乡村秩序格局,村庄纠纷解决也被拉入宏观社会结构中并呈现出一幅非惯常的纠纷图景.村庄纠纷解决的”无主地带”刺激了乡村混混的”暴力救济”和纠纷调解的”丛林法则”,而乡村混混处理纠纷的”调解术”所具有的高效、彻底等优势则成为村民解决纠纷的”中上策”.但是乡村混混”暴力救济”这种非正式权力的非法性及处理纠纷中所产生的副作用助推了乡村治理内卷化,使中国乡村的纠纷生态呈现出的”乱象”局面必须引起人们的警惕和反省.

乡村社会 混混群体 村庄纠纷 征迁改造工程

孙梦远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国内会议

2015年中国高校社会科学前沿论坛——“法治中国的理论与实践”研讨会

武汉

中文

236-246

2015-05-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