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作为社会公德价值内核的宪法精神

从宗法中国到法治中国的社会转型过程中,在城市化进程加速和法僵化适用的双重作用之下,国人道德选择困境加剧. ”德治”论在此背景下甚嚣尘上,试图扭曲法治中国不可逆之进程.道德不是脱离社会生活的圆融自洽之存在,而是生发于社会生活本身的宪法精神之价值维度.惟有致力于以宪法精神为价值内核重构社会公德,育化守法公民,方能促进中国法治化的进程.

社会公德 宪法精神 法治建设 公民参与

刘永 李炳辉

闽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武汉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2015年中国高校社会科学前沿论坛——“法治中国的理论与实践”研讨会

武汉

中文

247-259

2015-05-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