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学校办学自主权实现的政府责任
学校办学自主权不是校长办学自主权,也不是校长权力;不是纯粹的学校管理自主权,也不是纯粹的学校内部管理权;不是政府分权,也不是行政授权和行政委托.学校办学自主权是一种复合权利(力)、法定权利(力)和公共权力.政府在实现学校办学自主权中应该承担承认的责任、尊重的责任和保障的责任.
学校办学自主权 政府责任 服务意识 监管机制
郭凯 闫德明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教育学院,广州,510303
国内会议
长沙
中文
105-111
2014-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