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生态和谐与土地资源利用的法律约束

随着法治进程的推进,中国土地利用的约束机制逐渐从依靠政府行政规制转向倚重法律策略.但土地资源利用相关的法律制度建设与对其制度能力的实际需求之间相去甚远.在土地用途管制、征用制度、规划制度、宏观决策等方面呈现的制度困境引发了土地开发利用过程中的诸多乱象.据此,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应以市场化观念、权利救济、统筹协调、程序民主等关键要素为导向,构筑完备的土地利用法律约束机制.并提出了土地利用法律约束机制的宏观改进,应出台《国土法》,统领土地利用法律体系,完善土地利用规划制度,进一步严格耕地的保护措施,进一步突破限制,强化土地利用中的市场化机制,建立土地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强化土地用途管制的深度和广度的建议。

土地利用 法律约束机制 权益保护 立法完善

陈德敏

重庆大学可持续发展研究院

国内会议

第四届国土资源法治学术研讨会

北京

中文

48-56

2013-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