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宅基地使用权抵押:一种产权创新路径

宅基地使用权既具有社会保障属性,又具有财产经济属性,致使国家立法和政策对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出现了禁止强化和试点强化的”矛盾”现象.新时期下,宅基地使用权抵押有探索、有质疑、有成效、有风险.总体而言,应当本着保障农民基本生产生活、尊重农民意愿和规范管理等原则大胆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试点.同时,在试点试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完善立法,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与完善,建立健全国土、金融与地方政府之间协调联动的融资风险防范体系.

宅基地 使用权抵押 司法解释 立法完善

肖攀

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产权处

国内会议

第四届国土资源法治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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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