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下的集体土地制度探讨
我国的土地二元制度奠定了经济的高速发展,但在这一过程中却隐含了诸多矛盾,土地制度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阻力.新型城镇化以人的城镇化为主,土地制度在这一过程中应实现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资本化,建立有边界的耕地使用权流转及其抵押权;赋予集体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条件及各项用地指标的条件下,可直接由集体性质入市的权利,政府仅收取基于增值收益的相关税费.在此种模式下,达到资源的最优配置,一方面提高农业产量,另一方面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为稳定的城镇化建设奠定了土地基础.
城镇化建设 集体土地流转 土地使用权 可持续发展
程可达
北京华源国际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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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303
2013-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