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积极应对行政强制执行权主体配置模式新动向--兼评最高人民法院批复法释”2013”5号

我国行政强制执行权配置在历史上形成了”人民法院执行为主,行政机关执行为辅”的模式,行政强制执行主要依靠人民法院实施.《城乡规划法》的颁布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表明这一模式正在发生变化,司法机关正逐步将行政强制执行权归还行政机关.对”违法占地”行为的强制执行,在未来很可能将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实施,对此,应当做好充分应对,加强理论研究和制度储备,加强对执法队伍的建设力度.

违法占地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制度 执法队伍 司法解释

邹谢华 张国桥

国土资源部法律中心实验室

国内会议

第四届国土资源法治学术研讨会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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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341

2013-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