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视角下的矿产资源法修改
生态文明对我国矿产资源法修改提出了新的要求,生态文明视角下我国的矿产资源法修改面临着确保矿产吗,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两难选择,需要从勘查阶段、矿山建设阶段、矿山生产阶段、矿山关闭阶段等阶段对矿产资源价值进行全面考察,明确各阶段矿产资源税费征缴的重点,加大环境保护条款的分量,体现公平性,实现从源头上为生态文明建设护航的重任.
矿产资源法 生态文明 司法解释 立法完善
张维宸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374-380
2013-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