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建立环境污染终身责任追究制度
本文分析广西龙江河镉污染事件所暴露出来的问题,法律制度相关内容未落实、企业的责任不明确、处罚力度不够;借鉴欧盟、日本、美国关于环境污染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从而提出关于我国环境污染责任追究的相关政策建议,在危险废物管理领域采取试点.
环境污染责任追究制度 评估体系 赔偿标准 法律救济
孙绍锋 郝永利 金晶 胡华龙
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100029
国内会议
昆明
中文
109-112
2013-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