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错误”土地登记的救济途径
土地登记实务中,当对土地登记发生错误时,最佳的救济途径应当是:异议人向登记机构申请更正登记;登记的权利人同意更正或确有登记错误的,登记机构办理更正手续;登记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应向登记机构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后15日内,申请人应向法院提起民事确权之诉;登记机构根据法院的判决结果,决定是否办理更正登记.
物权法 土地登记错误行为 法律救济
刘钦祥
徐州市铜山区国土资源局,江苏徐州,221116
国内会议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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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