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城乡发展经济造福于民--南通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的探索与实践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用途分区的基础上,按照土地集约利用的要求,采取科学的规划与工程技术手段,将若干拟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简称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简称建新地块)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复垦,最终实现整个项目区内以”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地布局更合理”为目标的土地整理工作.《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口8号)明确指出:”鼓励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要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5”207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8”138号),对试点工作提出了明确和具体的要求,为全面规范和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提供了基础政策依据.
城乡建设用地 增减挂钩政策 统筹管理
张跃进 阎红 关剑峰
南通市国土资源局,江苏南通,226000
国内会议
广东佛山
中文
248-250
2011-1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