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国土公安警察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为实施两个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建言献策
土地监察执法难,地督察解决不了执法难的根本问题,设立国土公安警察是实施两个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解决土地执法难的主要对策,将从根本上变土地执法软肋的尴尬局面,设立国土公安警察就是维护宪法尊严和土地管理法的法律权威,是人民政府落实两个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强有力的措施。
国土管理制度 执法机制 法律效力
朱传轩
湖北省咸宁市国土资源局城区直属分局,湖北咸宁,437100
国内会议
武汉
中文
119-122
2009-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