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问题研究
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直接入市流转的政策背景下,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确定,成为集体建设用地实现平稳、有序流转的关键条件.本文在对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权益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统筹城乡发展和构建城乡统一土地市场对农村土地权属的要求,建议将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定为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民委员会统一行使集体土地所有权.
集体建设用地 土地所有权 主体问题 法律规制
王翠兰
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北武汉,430074
国内会议
武汉
中文
298-302
2009-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