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食品法典》与我国婴幼儿食品法规

具有50多年历史的《食品法典》是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下属的食品安全和法规制定与协调的组织,致力于全球的食品安全与标准协调.尤其是近20年来,法典的角色从作为世界贸易组织(WTO)食品贸易仲裁标准成功转向在全球食品安全与法规领域提供标准和指引,成绩显著.其有充分科学依据的标准,被视为违约的国家参照标准,得到广泛的社会参与,并提高了食品安全和标准的全球和国家意识,加强了对消费者的保护。 中国的婴幼儿食品标准起自于原轻工业部于1958年基于5410配方的部颁试行标准。1989年由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的16种婴幼儿食品标准内有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GB10756, 10766, 10767。1996年对这16种标准重新修订。我国于1990年代末期参与法典工作。到2010年GB10765等标准颁布时,法典的原则已经体现在其中了。随着中国在国际社会中角色的变化,中国婴幼儿食品法规与《食品法典》之间的沟通,也日益频繁、深入。这一变化将为提高我国婴幼儿食品法规制修订过程中的社会参与度、提高对食品安全和标准的意识、最终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维持健康的公平竞争环境产生积极影响。

婴幼儿食品 法律规制 安全标准 社会参与 消费者保护

赵学军

纽迪希亚生命早期营养品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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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第二十一次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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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