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从自然界取得标的物可专利性的判定--美国联邦最高法院”Myriad案”判决评析

从自然界取得标的物是否具有可专利性是个颇具争议的问题,美国分子病理学会诉Myriad基因公司案的判决结果引起各方解读.依据美国法典第35篇第101条,美国专利商标局颁布了对涉及自然法则、自然现象和自然产品的可专利性判断的审查指南,指南强调”显著差异”是判断从自然界取得的标的物能否授予专利权的关键.对自然界取得的标的物授予专利权应平衡各个方面的诉求,追求正义的目标.在满足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解读下,专利制度应保证社会中境况最差的群体对该专利的有效使用.

自然界 标的物 可专利性 法律规制 美国

佘力焓

同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上海200092

国内会议

“深化改革与中国知识产权制度”论坛暨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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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7-654

2014-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