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商标的显著性分析
商标显著性不仅仅是商标的本质特征,还是调节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主轴.具有宗教意义的符号应当属于共有领域的专有符号,不能通过注册商标的方式为私人所占有.西藏的众多山脉具有丰富的意义,大量商品经营者注册山脉商标有使该商标显著性被淡化的危险,而一些山脉组合商标的出现使得山脉商标有蜕变为地理标志的趋势.对于传统技艺,由农民合作社来申请和使用商标,既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又有利于发挥商标的标示来源功能,增强商标的显著性.
商标显著性 利益平衡 法律规制 立法完善
张林 魏莉
西藏民族学院法学院 西藏大学政法学院
国内会议
“深化改革与中国知识产权制度”论坛暨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
上海
中文
736-744
2014-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