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海关认定涉外定牌加工商标侵权问题研究--基于对近年《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的实证分析

对2007-2013年《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的实证研究显示:我国海关查扣的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中,绝大部分为出口环节的商标侵权货物,其中,涉外定牌加工的货物居多.海关对此执法所依据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因高出TRIPS协议对成员国的要求,早已受到社会各界的非议.研究表明,涉外定牌加工货物上贴附的标识不能称之为商标,加工方贴附标识的行为也不是商标的使用行为;加工的货物全部返回委托方国家或地区,未进入国内市场,既不会引起与国内商标权人货物混淆,也未减少国内商标权人的市场份额,不会对其造成事实上的损害.我国法院对涉外定牌加工不构成商标侵权的司法裁判逐渐明朗化.《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的相关内容应当抓紧修改;海关采用”依申请的被动保护”模式符合TRIPS协议对成员国的要求;海关的处理决定应和司法裁判保持一致.

涉外定牌加工 商标法 侵权行为 司法实践

王莲峰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国内会议

“深化改革与中国知识产权制度”论坛暨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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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5-786

2014-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