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文艺汇演的著作权法律保护

为促进文艺汇演这种文艺表演形式的健康发展,有必要对文艺汇演的法律性质进行分析界定,对组织、参加汇演各方的权利、义务予以明确.文艺汇演的各个节目以及作为整体的文艺汇演属于作品.从文艺汇演的各个节目与作为整体的文艺汇演的关系来看,文艺汇演属于汇编作品.有关组织、参加文艺汇演的各方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受《著作权法》调整.演员在文艺汇演中起着不可替代或难以替代的作用,因此,对演员的的利益保护应有所倾斜.

著作权 文艺汇演 法律规制 利益保护

苏运来

国内会议

“深化改革与中国知识产权制度”论坛暨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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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389

2014-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