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的改革和未来
由于我国目前著作权集体管理具有的垄断和行政属性导致了高收费、低效率和”被代表”现象严重,同时还存在监督体系和争端解决机制不完备、不合理收税等问题,因而现有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和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中提及的延伸性集体管理已经遭到了一些著作权人的负面评价和抵制.从这种现状进行反思,既然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本身是无可非议并顺应著作权保护的发展趋势,然而在我国却没有得到它应有的价值评价,那么得出的结论就是我国在这个制度上的设计和应用方式需要改革.借鉴他国先进经验,具体改革方向至少应当包括以下三个主要方面:厘清官方管理机构与集体管理组织的关系、引入竞争机制、加强著作权人自主性.此外,在改革过程中,还应注意站在世界潮流的角度判断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的未来发展方向.
著作权 集体管理制度 法律保护 司法实践
云姣
中南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深化改革与中国知识产权制度”论坛暨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
上海
中文
432-438
2014-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