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规则下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中SCM协定适用之研究
气候变化是威胁到全人类生存质量的重大问题,碳排放权交易是解决气候变化问题重要且有效的经济手段.SCM协定是是世界贸易组织管辖的一项多边贸易协议,其目的在于对扭曲国际贸易的补贴措施提供多边约束.按照补贴的构成要件及可诉补贴的专向性要求,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中的初始分配机制存在构成可诉补贴的风险,我国应在立法时注意采取非专向性的做法,从而避免构成可诉补贴,受到反补贴征税的风险.
碳排放权交易制度 补贴政策 法律适用 世界贸易组织
郝海青
青岛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2014年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暨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年会
长沙
中文
435-441
2014-11-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