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手”之法意(未完稿)

本文首先介绍了作为法学认知中介的”手”,在法学上,手也是一个富有启示性的喻体,对认识、描述各种法律现象,具有重要的方法论价值。以手为喻体的法律隐喻,在法律领域大量存在,其次介绍了法律关系是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形成的特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从法律关系构成要素的角度,对这类法律隐喻做一初步的整理,然后介绍了基于公法与私法划分理论的整理,法学家以某种特定的价值取向为前提,通过将特定的法律事物与手等身体器官相并置,可以发现它们之间存在着事先未被注意到或未被发现的相似性,具有重要的认知功能。

法学理论 手喻体 法律关系 认知功能

刘风景

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

国内会议

法治思维与第五届全国法律修辞学术研讨会

北京

中文

60-71

2014-05-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