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立法的修辞学视角

提高立法的可接受性,可以从修辞学的视角进行分析.修辞学的运用可以被归纳为三个层次,即作为文字修饰技巧的修辞,作为说服手段的技艺层面的修辞以及作为沟通互动的修辞.法律的制定过程体现了一种沟通互动的修辞,法律文本体现了作为文字修饰技巧的修辞,而立法解释则体现了作为说服手段的修辞.

立法理论 修辞学 法律制定 法律文本 法律解释

陆洲

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河北保定071002

国内会议

法治思维与第五届全国法律修辞学术研讨会

北京

中文

125-137

2014-05-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