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法律推理从”逻辑独白”到”实践对话”的位移

法律推理过程包含着权力与利益、应然与实然、确定性与妥当性、客观解释与主观解释、逻辑与价值、语言与事件、思维与表达、认知与行动等诸多矛盾.在司法能动主义与司法克制主义、自然法学与分析法学、实证主义与现实主义、分析哲学与经验哲学的碰撞中,法律已经由文本所体现的规范层面转向法律施行的实践层面,法律推理已经由”逻辑独白”到”实践理性”进行位移.

法律推理 逻辑规则 实践理性

印大双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南京210023

国内会议

法治思维与第五届全国法律修辞学术研讨会

北京

中文

263-269

2014-05-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