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视域下的”法治思维”概念辨析
本文从建设法治中国视域对”法治思维”概念作了辨析,认为法治思维之”法”并非仅指成文法,而是指包括成文法、习惯法、判例法和学理法在内,从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意义理解的广义的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法治思维之”治”是指”治理”之意,且是”善治”意义上的治理,法治社会中人人既是治者,也是被治者,坚持依法治理,并非”唯法为治”;法治思维之”法治”并不排斥民主,相反二者互为前提,我国的法治也不等同于宪政和欧美国家的法治;”法治思维”并不完全等同于”法律思维”,它同道德思维和政治思维也不相互排斥,相反它们相辅相成,都是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只不过当前我国应以法治思维为主而已.
法治思维 法律理论 依法治国思想
杨富斌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法政学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270-278
2014-05-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