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补偿条例》的立法问题
《生态补偿条例》已被国家纳入列入国务院2010年立法计划.各方面对生态补偿予以高度关注.但是,各部门和各地方的观点不尽一致,因此,对该条例的起草进行全方位的讨论是十分必要的.本文主要针对《生态补偿条例》的立法名称、立法定位、适用范围、基本原则以及生态补偿机制等问题进行探讨.《生态补偿条例》起草时应该协调好其与自然遗产法、自然保护区条例和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的关系,要考虑目前正在进行的主体生态功能区的建设问题,把生态补偿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机制和主体生态功能区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机制结合起来。
生态补偿条例 立法模式 功能定位 法律适用
常纪文
社科院法学所
国内会议
唐山
中文
233-238
2010-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