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环境的公共性与水污染责任的承担

本文拟围绕被环境理论界所忽略的公共性问题,对人类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环境的持续恶化寻找观念和制度根源。这一研究可以界定为环境社会学研究。环境的公共性是一种涉及各个民族、国家乃至全人类的共同问题,任何单一的个人、社会组织乃至国家,都无法充分解决包括水污染在内的环境问题,必须经由国家政府及其世界性联合——联合国及各种非政府组织,充分担当起环境治理的公共责任,包括充分利用非政府组织、环保技术的转让和支持,才有望实现人类生存和发展环境的持续好转。

环境社会学 环境公共性 环境治理 公共责任 发展中国家

司汉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陕西杨陵,712100

国内会议

第四届中国生态健康论坛

山东青州

中文

54-62

2008-09-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