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健全按病种定额付费机制在医疗服务付费方式改革中的意义
由按项目付费到按病种付费的改革必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威海市立医院在引入第三方议价机制、健全按病种定额付费体系方面的有效探索,证明按病种定额付费机制在医疗服务付费方式改革中具有不可或缺、承上启下的意义,虽然从国际上看,基于DRGs的付费模式已经比较完善,在实际运行中也兼顾了政府、医疗机构、患者等多方利益,又考虑了医疗质举与费用的合理平衡,是一种理想的支付方式。但由于日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疾病编码和医疗成本核算等DRGs分组体系尚不健全,缺乏全面规范的临床诊疗规范.医院和医保部门之间的信息化建设尚不完善,医院精细化管理水平还不高等,短期内还难以全面推广基于DRGs的付费模式。因此.实现医疗付费机制改革.应结合实际情况.从按项日付费到按病种(单病种)付费.再逐渐过渡到DRGs-PPS模式等更为利一学合理的付费模式。同时,要清醒地认识到按病种付费绝不是简单的限价措施.而应当是建立和完善一种以第三方(医保)议价为基础、以医院精细化管理为前提、以病人为中心的一种灵活高效的机制.通过按病种定额付费机制的突破.逐渐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为全面实行基于DRGs的付费模式夯实基础。
医疗服务 定额付费机制 病种鉴定
侯文金 周广德 韩杰 马鲁燕 王新红 刘方林
威海市立医院院长办公室 山东 威海 264200 威海市立医院财务科 山东 威海 264200 威海市立医院医疗保险科 山东 威海 26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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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