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和2013年电视烟草广告及控烟节目播出情况分析
目的:对比2009年和2013年电视烟草广告及控烟节目播出情况,评价全面禁止烟草广告政策在我国主要电视媒体的执行情况. 方法:监测2009年31个电视频道和2013年32个电视频道5月某一周的全部电视节目,对其播出的烟草广告及控烟节目进行记录、分析和比较. 结果:2009年发布烟草广告的电视频道占监测数量的61.0%,共发布烟草广告562次;2013年发布烟草广告的频道数量占监测数量的9.4%,发布频次下降到159次.直接烟草广告的比例由60.7%下降为0.烟草广告在黄金时段播出的比例由89.7%下降到27.0%.但控烟节目的播出频次也由52次下降到12次,播出频道所占比例也由32.3%下降到18.8%. 结论:电视烟草广告仍有播出.须尽快修改烟草广告相关法律,明确烟草广告定义,去除法律肓区;加强电视烟草广告监管力度;提高媒体控烟能力.
电视媒体 烟草广告 控烟节目 监督管理
李玉青 曹远 刘秀荣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138-141
2015-03-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