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激进变革下的隐忧:法官员额制运行的风险剖析与路径选择--从法官员额的设定谈起

2014年6月中央出台《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确定推行法官员额制等基础制度改革,并选定广东、上海等六省市进行试点改革.法官员额制作为现代司法的基础制度,对提升法官职业化水平、保障审判公正与效率、促进司法公信力等都具有重要作用.近日上海改革方案正式出台,各界均投以关注,并对33%的法官员额比例多有争议.鉴于该项制度的运行将对现有司法体制带来重大变化,而法官员额的设置作为该项制度的核心和运行起点,对法官遴选、审判权运行模式、人员分类管理等制度的制定实施都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本文以法官员额设置为切入点,结合法院工作实际,通过对激进变革的风险预估,指出该种模式不利于改革平稳推行,并建议应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进行法官员额制改革.

法官员额制 运行机制 风险评估 路径选择 司法改革

王圣杰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国内会议

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2014年年会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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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141

2014-10-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